檢測類型房屋質量檢測
服務內容辦理驗廠手續(xù)、工業(yè)廠房、外資驗廠、外商外企
房屋危險性鑒定應按A、B、C、D 四等級
質量檢測可靠性檢測
所在地深圳
收費標準根據實際情況協商
出報告時間3-7天
是否現場檢測是
檢測報告有
檢測方法量尺、探針等
服務合同一式三份
檢測范圍學校/賓館/廠房/小區(qū)/民房/幼兒園
檢測項目樓房完損性鑒定,廠房檢測
檢測地區(qū)全國
酒店房屋檢測的過程如下:
1、收集相關的施工資料及設計圖紙、地質勘查報告。
2、根據規(guī)范抽檢柱、梁、板的混凝土強度。
3、根據規(guī)范抽檢柱的鋼筋配置情況和鋼筋保護層厚度。
4、檢測框架柱梁截面尺寸、樓板厚度。
5、檢測建筑物結構裂縫的數量、現狀及分布情況。
6、檢測建筑物填充墻體裂縫的數量、現狀及分布情況。
7、檢測分析建筑物的不均勻沉降情況。
8、檢測整棟建筑是否傾斜及傾斜的程度。
9、根據檢測結果、規(guī)范及使用情況對建筑物主體結構進行計算分析,得出結構性的結論,提出關于房屋后續(xù)使用的建議。
結構系統的安全性評級標準:
A 級: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的安全性要求,不影響整體安全,可能有個別次要構件宜采取適當措施; B 級:略低于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的安全性要求,仍能滿足結構安全性的下限水平要求,尚不顯著影響
整體安全,可能有極少數構件應采取措施;
C 級: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的安全性要求,影響整體安全,應采取措施,且可能有極少數構件必 須立即采取措施;
D 級:極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的安全性要求,已嚴重影響整體安全,必須立即采取措施。
2)結構系統的使用性評級標準:
A 級: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的正常使用要求,在目標使用年限內不影響整體正常使用,可能有個別 次要構件宜采取適當措施;
B 級:略低于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的正常使用要求,在目標使用年限內尚不明顯影響整體正常使用,可 能有極少數構件應采取措施;
C 級: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的正常使用要求,在目標使用年限內明顯影響整體正常使用,應采取 措施。
3)結構系統的可靠性評級標準
A 級: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的可靠性要求,不影響整體安全,在目標使用年限內不影響或不明顯影 響整體正常使用,可能有個別次要構件宜采取適當措施;
B 級:略低于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的可靠性要求,仍能滿足結構可靠性的下限水平要求,尚不顯著影響 整體安全,在目標使用年限內不影響或尚不顯著影響整體正常使用,可能有極少數構件應采取措施;
C 級: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的可靠性要求,或影響整體安全,或在目標使用年限內影響整體正常 使用,應采取措施,且可能有極少數構件必須立即采取措施;
D 級:極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的可靠性要求,已嚴重影響整體安全,必須立即采取措施。

極限狀態(tài)設計法進行一些探討:
結構的安全性、適用性和耐久性總稱為結構的可靠性。即結構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規(guī)定的條件下,完成預定功能的能力。《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對可靠度的定義是:“結構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規(guī)定的條件下,完成預定功能的概率。”故結構可靠度是可靠性的概率度量。前面所說的“預定功能”,一般是以結構是否達到“極限狀態(tài)”來標志的,并以此作為結構設計的準則。
整個結構或結構的一部分超過某一特定狀態(tài)就不能滿足設計規(guī)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狀態(tài)為該功能的極限狀態(tài)。極限狀態(tài)實質上是結構可靠(有效)或不可靠(失效)的界限,故也稱為界限狀態(tài)。
這種極限狀態(tài)對應于結構或結構構件達到承載能力或不適用于繼續(xù)承載的變形。 當結構或結構構件出現下列狀態(tài)時,應認為超過了承載能力極限狀態(tài):
(1) 整個結構或結構的一部分作為剛體失去平衡(如陽臺、雨篷的傾覆)等;
(2) 結構構件或連接因超過材料強度而破壞(包括疲勞破壞),或因過度變形而不適于繼續(xù)承載;
(3) 結構轉變?yōu)闄C動體系;
(4) 結構或結構構件喪失穩(wěn)定(如壓屈等);
(5) 地基喪失承載能力而破壞(如失穩(wěn)等)。
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這種極限狀態(tài)對應于結構或結構構件達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項規(guī)定限值。
當結構或結構構件出現下列狀態(tài)時,應認為超過了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
(1) 影響正常使用或外觀的變形;
(2) 影響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損壞(包括裂縫,如水池開裂引起滲漏);
(3) 影響正常使用的振動;
(4) 影響正常使用的其它特定狀態(tài)。

房屋檢測市場技術部透露:各抗震設防類別建筑的抗震設防標準,應符合下列要求。標準設防類,應按本地區(qū)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達到在遭遇高于當地抗震設防烈度的預估罕遇地震影響時不致倒塌或發(fā)生危及生命安全的嚴重破壞的抗震設防目標。重點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qū)抗震設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礎的抗震措施,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同時,應按本地區(qū)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地震作用。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qū)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時,應按批準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結果且高于本地區(qū)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確定其地震作用。適度設防類,允許比本地區(qū)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適當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時不應降低。一般情況下,仍應按本地區(qū)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地震作用。注:對于劃為重點設防類而規(guī)模很小的工業(yè)建筑,當改用抗震性能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設計規(guī)范對結構體系的要求時,允許按標準設防類設防。
1)調查房屋建造信息資料。包括:查閱工程地質勘察報告、設計圖紙、施工記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況的其他有關資料信息; 2)調查房屋的歷史沿革。包括:使用情況、檢查檢測、維修、加固、改造、用途變更、使用條件改變以及災害損壞和修復等情況; 3)檢查核對房屋實體與圖紙(文字)資料記載的一致性; 4)檢查房屋的結構布置和構造連接及結構體系; 5)檢查測量房屋的傾斜和不均勻沉降; 6)調查房屋現狀。包括:建筑的實際狀況、使用情況、內外環(huán)境,以及目前存在的問題; 7)調查房屋今后使用要求。包括:房屋的目標使用期限、使用條件、內外環(huán)境作用等; 8)抽樣或全數檢查測量承重結構或構件的裂縫、位移、變形或腐蝕、老化等其他損傷,采用文字、圖紙、照片或錄像等方法,記錄房屋主體結構和承重構件損壞部位、范圍和程度及損傷性質; 9)根據結構承載能力驗算的需要,抽樣檢查結構材料的力學性能;10)必要時可檢測結構上的荷載或作用; 11)必要時應補充勘察工程地質情況; 12)必要時可通過荷載試驗檢驗結構或構件的實際承載性能; 13)當有較大動荷載時應測試結構或構件的動力反映和動力性能。

房屋安全檢測
1)調查房屋建造信息資料。包括:查閱工程地質勘察報告、設計圖紙、施工記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況的其他有關資料信息;
2)調查房屋的歷史沿革。包括:使用情況、檢查檢測、維修、加固、改造、用途變更、使用條件改變以及災害損壞和修復等情況;
3)檢查核對房屋實體與圖紙(文字)資料記載的一致性;
4)檢查房屋的結構布置和構造連接及結構體系;
5)檢查測量房屋的傾斜和不均勻沉降;
6)調查房屋現狀。包括:建筑的實際狀況、使用情況、內外環(huán)境,以及目前存在的問題;
7)調查房屋今后使用要求。包括:房屋的目標使用期限、使用條件、內外環(huán)境作用等;
8)抽樣或全數檢查測量承重結構或構件的裂縫、位移、變形或腐蝕、老化等其他損傷,采用文字、圖紙、照片或錄像等方法,記錄房屋主體結構和承重構件損壞部位、范圍和程度及損傷性質;
結構安全性與可靠性評價
一、結構或構件的驗算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zhí)行。一般情況下,應進行結構或構件的強度、穩(wěn)定、連接的驗算,必要時還應進行疲勞、裂縫、變形、傾復、滑移等的驗算。對國家現行規(guī)范沒有明確規(guī)定驗算方法或驗算后難以判定等級的結構或構件,可結合實踐經驗和結構實際工作情況,采用理論和經驗相結合(包括必要時進行試驗)的方法,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進行綜合判斷;
二、結構或構件驗算的計算圖形應符合其實際受力與構造狀況;
三、結構上的作用及作用效應分項系數及組合系數應分別按本標準第3.0.2條和第3.0.3條確定,并應考慮由于變形、溫度等因素造成的附加內力;
四、當材料種類和性能符合原設計要求時,材料強度應按原設計值取用。當材料的種類和性能與原設計不符或材料已變質時,材料強度應采用實測試驗數據。材料強度的標準值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有關規(guī)定確定。取樣時不得損害結構的正常工作;
五、當混凝土結構表面溫度長期大于60℃,鋼結構表面溫度長期大于150℃時,應考慮溫度對材質的影響;
六、驗算結構或構件的幾何參數應采用實測值,并應考慮構件截面的損傷、腐蝕、銹蝕、偏差、斷面削弱以及結構或構件過度變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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